今年6月22日,池州市公安局成功破获该市首例网络赌博案。这起总投注额累计高达6300余万元的赌博大案,却只有一名参赌人员——张小凡,他曾是浙江两家知名企业的董事长,身家过亿,后在澳门欠下大笔赌债,不得不卖掉所持公司股份。12月15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赌博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龚某某、霍某某、胡某、谷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据了解,这五名被告都是“傍”着浙江亿万富豪张小凡,为他提供赌博服务的,均因张小凡豪赌获利不菲。
“拉皮条”获利十几万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0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胡某介绍浙江亿万富豪张小凡(化名)至徐某某处进行“百家乐”网上赌博。在张小凡与徐某某谈妥后,徐某某通过霍某某在澳门先获得一占三成100000码的“太阳会”、“百家乐”网站。霍某某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将网站以及用户名、密码发至徐某某的手机上。徐某某在池州市某宾馆的电脑上使用该网站以及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由胡某陪同张小凡进行网上“百家乐”赌博,通过被告人霍某某工商银行账户进行买码转账。徐某某非法获取“占成费”140000元左右,胡某非法获得“洗码费”19000元。
2009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龚某某在与张小凡谈妥网上“百家乐”赌博事宜后,在澳门一赌博公司获得“圣安娜”“百家乐”网站(现金实时结算)及用户名、密码,并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将网站及用户名、密码告知张小凡,由张小凡在家中电脑上登录进行网上赌博,通过龚某某进行买码转账。龚某某通过介绍张小凡进行网上“百家乐”赌博获得50000余元的“洗码费”。
网络赌球下注百万元
在徐某某“百家乐”赌博结束后,胡某又介绍张小凡至谷某某处进行网上“百家乐”赌博,由张小凡先付50000元定金,然后谷某某、胡某采用与徐某某处同样的方式,由胡某陪同张小凡在池州一家宾馆的电脑上登录“蓝盾在线”和“7乐”“百家乐”网站进行网上赌博。张小凡在这里总计输掉360000元左右,胡某非法获得“洗码费”8500元,被告人谷某某非法获得“占成费”48000元。案发后,被告人谷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另外法院还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某网络赌球的事实,自2010年1月份,王某某(另处)、李某某(另处)等人通过被告人徐某某提供的永利博彩会员用户名、密码或电话通知徐某某在永利娱乐公司下属的互联网投注网址上下注,进行足球、篮球等赛事赌博,总下注金额1000000元,徐某某个人所得200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被告人龚某某、霍某某、胡某、谷某某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仍提供计算机网络、个人银行账户进行赌资转账等服务,均已构成赌博罪。鉴于五被告人均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