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国家发行公益彩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既促进了社会福利事业、体育事业的发展,又满足了市民在娱乐消遣之余奉献爱心的愿望。但“问题彩民”的出现,除了显示彩票本身具有的投机性和博弈性及在玩法设计上存在的缺陷外,目前在我们的彩票宣传上,是不是也有值得重视的问题?且不说在如今的一些彩票销售点上,随处可见“投入两元钱,拿走五百万”、“得奖一次,幸福一生”这样一些极具诱惑力的宣传,就是在我们的一些媒体上,不是也经常可看到对中得百万千万甚至亿万大奖“彩王”的渲染性报道吗?而这样的报道往往会向民众传递这样的信息:似乎买了彩票就可能中大奖,中了大奖便能做到一夜暴富,而这正是许多人内心深处不言自明的祈望。今年夏天,一位上海彩民中得2.59亿元巨奖,某报就此调查了本市136位成年市民,结果有 37.5%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受这个事件的“刺激”影响,会在近期内去购买彩票。由此可见,经过一些媒体自觉或不自觉地推波助澜作用,把一个“中奖是偶然,不中奖是必然”的小概率事情,弄得人人以为只要自己去买彩票,亿万巨奖的馅饼就会砸到自己头上,这样的彩票宣传误导作用无疑是很明显的。
其实,作为一般的社会新闻,中了什么彩票大奖,报道一下也属媒体的分内事。但是,从概率学的角度来说,买彩票要中得百万以上的大奖,其概率就几乎为零,而当人们都睁大眼睛看到某人中大奖时,却忽视了有数百万人是两手空空的。如我们不在这方面予以正确引导,而光顾了事情的热闹,那就有可能让一些“问题彩民”徒生“勇气”,或不顾自己的经济条件一掷千金地去买彩票,或心生邪念以非法手段去博彩。2007年4月发生的中国农业银行邯郸银行盗窃大案,就是该行金库管库员任晓峰、马向景等为买彩票而盗取了金库内的5100万元巨款,两人在逃跑的路上可以不吃不喝,却还坚持买彩票不动摇,结果依然与大奖无缘,归案后两人均被判处死刑,这样的事例是很值得深思的。
中得数百万甚至上亿元的大奖,对中奖者来说自然是幸事,但在一些错误的彩票宣传误导作用下,有可能助长一些人不劳而获心态的滋生,有可能鼓励一些人就此铤而走险,更可能让一些人忘了彩票公益性、娱乐性的本意。对此,我们的相关部门、彩票发行机构和媒体都应该有自己的思考!